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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风的作文篇1
红领巾,是每个少先队员拥有的,它象征着:助人为乐、扶危济困。它是革命战士用鲜血染成的。
在刚上小学的时候,也就是一年级,曾经听老师说过,在班级里选出十名同学,作为第一批少先队员,戴上红领巾。每个同学听了这样的话,也包括我。上课都认认真真,做得端端正正,积极举手发言;下课也不大吵大闹,安静地玩玩游戏。这样的行为,就是希望自己能当这十名少先队员中的一名。
终于,到了第一批少先队员戴红领巾的那天了,老师报着同学的名字,我希望,其中有我的名字。但是,报完了十名,始终没有我的名字。我心里有多么难受,我看见那些同学红领巾在胸前飘扬,我是多么羡慕。还好,少先队员还有第二批。
又到了少先队员第二批戴红领巾了,老师仍然报着一个个同学的名字。糟了,名额快要满了,正当我失望绝顶的时候。“陶晨晓”这个名字在我耳边响起。顿时,我的心情从乌云满天一下子转到晴空万里。
这次红领巾是在大队部戴的,大姐姐给我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我们向大哥哥大姐姐们敬了一个礼,我心里充满了无比的自豪。从此,我也是少先队员了。
我学会了当少先队员的原则:爱护红领巾、不打闹、热爱国旗、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尊敬老师、尊敬长辈、关爱同学、助人为乐、学会戴红领巾……我当了少先队员后,我是多么爱惜红领巾。每周帮它洗一次澡;每天我把它叠得整整齐齐戴在胸前;每当它皱巴巴了我都会帮它烫烫……
有一天,我在公园里散步,有一位老奶奶走过来,问:“小朋友,你知不知道中心小区怎么走?”我说:“老奶奶,你走出公园往东走,看着右边,会出现中心小区这四个大字。”老奶奶听了说:“谢谢你,小朋友,你可真是个助人为乐的好孩子。”听了这句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像吃了蜜似的。虽然现在胸前没有戴着鲜艳的红领巾,但是我感觉到红领巾正在我的胸前飘扬。
如今,我小学快要毕业了,但是红领巾还是伴随着我。
我与风的作文篇2
喵喵是我的好朋友,从小它就跟我在一起,时常陪伴在我的身边。
星期天,阳光正好,暖暖的,很舒服,照的人想睡觉。
可不是吗?喵喵正躺在它的窝旁,阳光灿烂地照在它的身上。它四脚张开就像是在伸懒腰,眼睛半睁半闭着就像是睡着了一样,看起来可幸福了!跟它比起来我就没有那么幸福了,我只能趴在桌子上做作业,可无聊了!不过看着喵喵一会儿伸个懒腰,一会儿仰望天空,一会儿梳理一下它的毛发,还是挺有趣的。
“喵——喵——”我正逗着猫玩儿呢。哦,糟糕!这时妈妈走了过来,绷着脸,敲了敲桌子,提醒我好好做作业,不要走神。于是我就只好老老实实地做作业了呗!
妈妈走后,那只小懒猫一下子跳到我的桌子上,好像睡觉睡好了的人在活动筋骨一样,瞧它那耀武扬威的样儿!可气死我了!
喵喵不仅爱睡懒觉,还超超超爱臭美。
喵喵每天都会梳理它的毛发,梳理的次数不下十遍。它先是用舌头舔舔自己的绒毛,然后再仔细地梳理。每次梳理完它的毛发,它总是爱跑到我的房间里的大镜子前照来照去,每当这个时候我心里都会不由地想:照什么照,一点都不好看!
实际上喵喵在“猫家族”中确实是个“大美女”!
每次走在大街上,总有人会对我说:“你们家的喵喵真漂亮!”这时,我总会默默地在心里自豪地说:“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家的猫!”
说实话,喵喵很漂亮!喵喵最漂亮的地方莫过于它的眼睛了,因为那双眼睛就像两颗璀璨的黑宝石,和它的心灵一样很清澈,很纯洁。一对尖尖的耳朵和一个小小的身体,突出了它的可爱、小巧。它的毛是乳白色的,纯洁无暇。
现在,我长大了,喵喵却变老了。人们都说猫老了就会悄悄地离开它的主人,喵喵,你要离开我吗?我不想你离开,因为你是我不可缺少的伙伴!
我与风的作文篇3
我在初一上半学期,竟四换同桌。
第一位同桌—“难姐难妹”
不知是鬼使神差,还是阴差阳错,班主任黄老师竟让我和小学同学彭叶坐在了同一条凳子上。我们俩本来就是穿一条裤子都赚肥的“难姐难妹”,让我们坐在一起,不是更“珠联璧合”,“大有作为”了吗?
上课,她打吱睡,我“望风”;我看小人书,她“掩护“。考试时的配合更是默契:传纸条,发信号,神不知,鬼不觉。做作业,不是我“参考”她的,就是她“复写”我的。大扫除,我们是“黄金拍档”,她扫地认认真真,我抹桌子仔仔细细,所以,我俩一出马,绝对扣不了分。联欢会,我俩的歌声备受欢迎,一曲《再见了,亲爱的梦中男孩》,弄得全班同学都嚷着再来一支。同学们戏称我俩是“哼哈二将”,老师称我俩是“一对活宝”,班主任则为我俩添了几多白发。
第二位同桌—“受气包子”
我和彭叶最终还是不能“长相厮守”,不久,黄老师又把小组长陈熙安到我身边。梅,这小子成绩倒是不错,可管制我不成,自己倒成了“受气包子”。他一来,我就在桌子中央画了条“三八线”,他只要稍一“越界”,就会受到我“沉重的打击”。上课,我申申呀呀又讲又唱,他课听不进去,心烦,人也痰了一大圈。还不到一星期,他就被我气跑了。
第三位同桌—“克星”
黄老师呀黄老师,我真服了你,你还真能“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居然给我来了个“克星”—我的第三位同桌,本班的文娱委员。对于这小子,我惟一的宣言就是“好女不跟男争”。瞧,彭叶扔一个纸团,被他“空中揽月“没收了,我刚拿出一本“蜡笔小新”,也被他抢去翻充公”了。唉,倒霉,想打他,不敢;想骂他,他那张论理的`嘴比我还行。他就像“齐天大圣”孙悟空,我这“白骨精”只有天天在“全维棒,下生活。这一管还灵,老师讲课我不再觉得难懂了,那一张张试卷仿佛也不那么令我心惊胆寒了。
第四位同桌—“战友”
学期即将结束,老师换回了彭叶。我们虽然和过去一样形影不离,但我们不再是过去常受批评的“难姐难妹”了。因为彭叶没了我在身边,已经变成了成绩、品格却优秀的团员。自然,我们便是一对并润学习的“战友”了。
这就是我的四个同桌,有这样多的好同学在我身边伴我学习、伴我成长,我对未来充满信心。
我与风的作文篇4
西汉文学家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可见,书又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书籍是知识的载体,读书是获取知识的一种途径,无论是物质匮乏的年代,还是在生活走向富裕的今天,读书都显得非常的重要。我特别喜欢读书,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籍成了我最好的伙伴。
漫步在校园古诗苑,我感受到无数诗人那无限的情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那是李白的自信之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是苏轼的美好祝愿;“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那是文天祥的以死明志,永远闪耀着爱国主义的万丈光芒;“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那是王维的友情送别……几何欢喜,几何悲,都是我从读书中体会到的。
读书,使我领略到中国四大名著的无限风光。“艺高胆大,悟空勇斗魔。”一出《西游记》,为我带来了多少童年的欢乐。“多愁善感,黛玉悲葬花。”一出《红楼梦》又使多少青少年为之悲叹惋惜。那金戈铁马的《三国演义》,那义壮山河的《水浒传》,又使多少人为之惊叹啊!
我与书同行,书伴我成长,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对生活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我将插上想象的翅膀,超越时光的间隔,感受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感悟人生的精彩。
我与风的作文篇5
国庆节到了,学校里放了一个长假,可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经过我再三的请求,最后妈妈决定带我去浒浦外婆家,还去了江边捉螃蟹。
那天下午,我们一来到江边就可以感觉到一阵阵凉爽的秋风迎面扑来,这时江水已经涨潮,但水位很低,于是我们就勇敢地走下江堤。
春天和秋天,潮水的水位很低,都是捉螃蟹的好季节。在春天螃蟹冬眠刚刚苏醒,所以比较瘦小,数量也不多,有时候就会空手而归,但是螃蟹活动能力差,爬得慢,很容易被捉住。在秋天就不同了,螃蟹比较肥,数量也很多,但是螃蟹活动能力强爬得快,不容易捉住。
舅舅是捉螃蟹的高手,他先搬开了一块大石头,里面有许多螃蟹,就大叫起来:“哇噻!这么多大螃蟹,快来帮忙捉!”听到喊声,妈妈和舅妈就赶紧奔过去,看见这么多螃蟹,一时就没主意了,螃蟹趁这时候就赶紧爬走,舅舅急忙说:“快拿砖头揿住它们!”妈妈和舅妈拼命地揿,还是揿不住它们,让它们溜了。
这一次可是有经验了,妈妈、舅妈和外公还有我和表弟一起先围在一块大石头的四周,妈妈、舅妈和外公三个人用石头揿,我和表弟拿芦苇杆戳,舅舅搬石头,“一,二,三!”舅舅用尽全身力气把大石头搬了起来,只见石头下面爬出许多大螃蟹,“好多大螃蟹呀!”我大叫起来,就和表弟七手八脚地戳了起来,妈妈和舅妈用砖头揿住了3只,外公用手抓住了2只,我和表弟什么也没抓着。舅妈也搬开了一块小石头,看见有一只大螃蟹,就用砖头揿住,用手去抓的时候,不小心被螃蟹的大钳子咬住了,痛的舅妈哇哇大叫起来,还拼命地甩手,可是越甩它咬得就越厉害,外公说:“不要动,它会放手的!”可是舅妈还把螃蟹拉呀拉,就拉开了,差点就咬破了舅妈的皮,“真险!”我说着就急忙去看舅妈的手指,还好没事。我们今天真是大丰收,一共抓了一脸盆的螃蟹。
太阳快落山了,我们迎着秋天的夕阳,迈着欢快地步伐往家走去。
我与风的作文篇6
“呼哧……”伸手在额头上抹了一把并不存在的汗,“终于把所有书拿出来了”。盯着眼前一堆堆的书叹了口气,按照时间顺序把书排列出来。
过了许久,排好次序便趴坐在书的旁边,视线将书扫视了几遍,那里有着我曾经最爱看的书,“站”在最后一个的是昨天才买,还没看呢。抚摸这一本本书,轻轻地,仿佛是易碎的瓷娃娃,它们不单纯是本书,也是我成长的足迹、成长的见证,更是我曾经的“朋友”、以往的回忆。
手停在了一本书皮全黑的书,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在网上买的书,也是第一次出了差错的书,思路似乎回到了买书的那一天,浏览数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这本书,想都没想,直接购买,而后一直十分兴奋,直到两天后书到了,我兴奋地把这本书的外包装撕掉,当外包装完全脱落后,我嘴角抽搐着看着这本长宽与《新华字典》一样,厚度快赶上字典的书,一阵寒战,不过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正文前2页后,我就彻底囧了—完全看不懂。后来听姐姐说这本书至少要到大学才能看懂,随即我郁闷了。
嘴角勾起一丝弧度,手接着在书上移动,这次没动多久就停下了,伸手将这本“特殊”的书抽出了,在这本书的封面,一只闪闪发亮的漂亮大眼睛占据了半个封面,眼睛里有着一个模糊的景象,这本书是唯一一本与其他书不同的书。因为它是一本悬疑小说,其他小说、书籍无非是童话、议论、自传、励志、诗歌、诗集等类,它是“独一无二”的,想当初为了买它,我足足和父亲争论了半个多小时,他是反对我看这种书的,所以我以多种角度列出多种理由,父亲终于妥协了。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不为别的,只因为它是“唯一”,虽不是悬疑小说中写得最好的,但我心里却给它冠上了“最好”的头衔,或许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最后将目光停留在第一本书上,封面是一个黄色的鸭子,有两本,笑着翻开这本“书”,仿佛自己回到了十年前,自己捧着书傻傻的笑,那是第一本书--《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对我现在来说是比较幼稚的童话,但对当时对我来讲,可是一个个特别精彩的故事。
印象中,我经常抱着它出现在母亲面前,一看见母亲休息了,就小跑到她身边叫她讲故事给我听,我趴在一旁,喝着牛奶,边听故事,那时真是特别幸福呢。
“书还没整好!”随着这一吼声,我从怀念中清醒过来,拍了拍脑袋,才发觉事还没干完。
我与风的作文篇7
大家一定听过许多故事,但你们未必听过书的故事。下面,我给你们讲讲我与书的故事。
上一年级时,我不爱看书,除了我要学的书,别的书我见了就烦;到了二年级,我受一些人的影响,对书有了一点儿兴趣,但还是在老师要求时我才看,比一年级好多了;到了三年级,我很喜欢书了,不知为什么,我总想看总想看,想看个不停,但由于看书过于疯狂,被老妈批了一顿;到了四年级,书中的故事让我流连忘返,想一直住在书里,半个月我就解决了一本5厘米厚的书,书中的故事都是引人入胜的,让人看了还想看,一个月下来,那本书散成了一页一页的,到了五年级,我把去年看完的书又看了4、5遍。
在四年级的暑假里,我拿着一本书,吃饭的时候看,我妈说我能把书给吃了,睡觉前看,看到半夜,睡觉时连做梦都在看书,小伙伴们叫我出去玩时,我不去,接着看。一个月下来,我就有了荣誉称号——“书呆子”。
看书久了,渐渐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陷入了书海中,陷进去,就会知道它的好处与坏处。看书多的好处是:理解更深、作文水平提高速度快,优美语句掌握的更多。坏处是:我因吃饭时看书,造成消化不良,因睡觉时看书,造成睡眠不足,视力下降。有些人因看不良的书,走上了错路。
看好书,走好路,走优秀的路,看不良的书,走错路,误入歧途。希望大家多看好书,不要走入歧途。
我与风的作文篇8
书是知识的源泉,不看书的人一般都只能生活在一个渺小的世界里。
在我小的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我每次要听上三、五遍才肯罢休,而且还会问妈妈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说:为什么书上的人不出来跟我玩?为什么书上的人不说话?
随着年龄的增长,识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已看书了。刚开始我只会看漫画书。渐渐地,我的兴趣转向了科学读物,从书中我见识到了许多新鲜的知识。
我喜欢看书,有时间我就会去书店看书,有时还买一两本,当我买到新书时,我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看完。
在看书时,我会把所有不开心的事全都抛到脑后,享受看书的快乐。看书是我觉得最开心的事,希望我能从书中吸取更多知识,长大成为有出息的人,为祖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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