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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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环境的发展,每个人运用到申请书的机会越来越多了,语言简洁是申请书最明显的特征,目前申请书的运用在当前是极为常见的,以下是莘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精选7篇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篇1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写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由、制作机关、日期、案件编号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求。

(2)事实与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 一案,业经 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 年 月 日作出( ) 字第 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份;

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 。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19××)×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元。

此致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男,20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省__县人,住__省__市__县__。

申请人:__,女,20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__省__县人,住__省__县__。

共同委托代理人: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__,女,20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__省__市人,住__市__,__栋__号房。

被执行人:__,男,20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__省__县人,住__市__,__栋__号房。

请求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将__市__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20__)__民一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一案提级执行;

二、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__、__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__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于20__年__月__日作出(20__)__民一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为,__、__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__日内赔偿__元及利息(从20__年__月__日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之日为止)给__、__;一审案件受理费__元,二审案件受理费__元,合计__元由被上诉人__、__负担。该判决书生效后,因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书判决的给付义务,因此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向__市__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__县人民法院自受理至今,未积极采取任何执行措施,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及《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现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对该案提级执行,以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篇3

原告: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市__区__号

法定代表人:___,该公司总经理

电话:

被告: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__市__区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该公司董事长

电话:

第三人:____技术服务公司

住所地:__市__区__号

法定代表人:___,该公司董事长

电话:

诉讼请求:

1、确认___所有设备价值___万元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年 _月 _日,原告(案外人)收到__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___2)_执异字第00089号《执行裁定书》。原告认为贵院驳回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的裁定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被告所申请执行的财产___的所有设备为原告所有,而不属于第三人所有。

___年_月_日,原告与第三人签订《__设备转让合同》,原告购买第三人___的所有设备,价格价款为人民币___万元,___年_月_日,第三人将该设备交付给原告,原告即投入调试和生产使用,并于___年_月_日前支付给第三人设备款___元。

原告投入生产后,就不断有原给第三人干活被拖欠巨额劳务费用的农民工到原告处闹事影响正常生产,第三人也多次索要剩余设备款,由于原告得知其欠巨额农民工工资,以及其欠他人设备款贵院正在执行中,故未敢向第三人支付剩余款项。

___年_月_日,第三人向__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设备款,在法院的支持调解下,出于对__县人民法院的信任,原告将剩余价款以现金的方式交给了__县人民法院,法院向原告出具了收据,等候在法院的农民工当庭领到了工资。

原告的上述交易行为、支付行为并无不妥之处。原告是善意取得涉案设备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__设备作为动产,在交付时产权便发生转移,也就是说___年_月_日,第三人将设备交付给原告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原告。原告将剩余款项交付给靖边县人民法院并无不妥。

二、被告对属于原告的__设备申请执行是完全错误的,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原告与第三人的交易是真实的,原告支付了___万元的设备款后才取得了该设备的所有权,原告是善意取得,被告无权对原告的上述财产申请执行。___年_月_日,贵院执行人员在现场清点登记时,原告就向执行人员说明了原告支付该设备的部分款项以及该设备已经转移给原告的情况,原告将剩余设备款交给__县人民法院也是客观的、真实的,贵院对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采纳是完全错误的。该行为损害了原告对__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原告作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此致

__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公司

_ 年_月_日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篇4

申请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住址:

法定代理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务:

住址:同申请人,系申请人母亲。

被申请人_,男,20__年_月_日出生,汉族,__职工,住__小区3号楼5单元,___室。

申请事项:执行(20__)__终字第_号《民事调解书》,强制被申请人给付_年_月以来应付抚养费_元及迟延履行金;强制被申请人今后按月给付申请人抚养费_元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抚养费纠纷一案,__市__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_)东民初字第_号民事判决,申请人不服提出上诉。本案在二审期间双方达成协议,_年_月_日__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_)__终字第_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认,被申请人自_年_月起,每月给付申请人抚养费_元,直至申请人独立生活时止。调解书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为此,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_年_月以来应付的抚养费_元,并按照法律规定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金;强制被申请人今后按月给付_元生活费。

被申请人每月有固定收入可供执行。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构成妨碍司法行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履行调解书义务同时,对其妨碍司法行为进行训诫或者予以其他制裁。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法定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_)沈民(1)终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3、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____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____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____)皇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

1、被告沈阳_____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

2、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____年8月26日_____省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_____]沈民(1)终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篇6

申请人:何某,女,xx年x月x日生,住所:xx,现无业。

请求事项:

请求不予强制执行。

事实和理由:

柴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于20xx年4月7日送达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柴某与王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人并不知情。

1、柴某诉称王某于xx年x月x日向其借得人民币50万元。申请人对此从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将该50万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请人与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请人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从未进行过任何大额投资行为,根本无需向柴某举借如此巨额债务。王某向柴某举借债务并未告知申请人,亦从未将任何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仅仅凭借一张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条用来证明王某向其举借50万元债务,该事实认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处。

第一、柴某出借50万巨额款项,却不知王某用于何处?以何种方式偿还?柴某提供的用来证明王某欠其50万的欠条,不仅金额单位无法认清,而且也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必要条件,这与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某与王某之间一直存在暧昧关系,该欠条是柴志杰用以胁迫王某维持与其之间不正当关系的保证。所谓借钱一事,纯属子虚乌有。

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动给柴志杰出具了50万的欠条,也应当视为王某对柴某的赠与行为,而该赠与行为在未实际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请人与王某已与xx年x月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未审先判”,裁定执行申请人名下的该房产,剥夺了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柴某与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审理历时1年5个月,而在此期间,柴某既未向申请人提起过任何诉讼,法院亦未将申请人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让申请人参加该案的审理。

2、申请人与王某已于xx年x月x日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本案执行房产已合法分割属申请人所有。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申请人所有的房产,对于申请人来说,是“未审先判”,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综上,申请人对本案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不予强制执行。

此致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庭执行申请书篇7

申请人一: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合群一马路99—107号

法定代表人:李健职务:董事长

申请人二:亿辉海外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73号荣山大厦407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华职务:董事

被申请人: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体育西路天河城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岿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程序严重违法,因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5、6、21条的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也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签订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没有约定仲裁协议,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的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仲裁,squo;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squo;事实上并不存在,属约定不明确,又不存在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该仲裁协议无效,无效是自始无效,与自始不存在一样,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也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仲裁协议是指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得受理;有仲裁协议,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法院不得受理;仲裁程序的启动和进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争议事项交付仲裁、将哪些事项交付仲裁、交付给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行使仲裁仲裁权的唯一依据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依法无效,仲裁机构均不得受理、行使管辖权(仲裁权),否则,仲裁机构管辖权(仲裁权)的行使就失去了正当性、合法性,由此而产生的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就应该当然地被否定。

法律授予任何合法机构以权力都采取明示的方式,没有明示的授予就没有权力;再有,仲裁机构管辖权(仲裁权)的正当性、合法性的又一来源应当是书面的、明示的、有效的仲裁协议,而不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被动参与仲裁、主动提出仲裁反请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是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管辖协议不明确,一方起诉至法院,另一方没有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那么,法律就认为该另一方当事人默示地选择了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这条明确规定了仲裁协议无效时,人民法院当然享有管辖权;仲裁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人民法院不享有管辖权;还有一种情况是仲裁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交仲裁异议的,法律则认为该另一方放弃异议利益,人民法院因此获得了管辖权。亿辉海外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法人,这使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之间争议具有了涉外的色彩。无论是涉内仲裁还是涉外仲裁,对仲裁机构管辖权(仲裁权)获得和行使法律均没有规定可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做类推解释的适用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做反对解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0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这条明确规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具有裁决权的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当事人可择一提出异议申请;当事人一方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而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法律作出司法优先的程序安排;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时间是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

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得到救济;如果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仍然没有提出,那么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审查、认定时若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所列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撤销其效力。不管怎样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总是要审查、监督、制约仲裁机构仲裁权的,这就是权力相互制衡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一种体现。无论如何在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时,不得当然地认定仲裁机构具有了管辖权(仲裁权),因为,在仲裁协议有效时,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但这种情形除外: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仲裁协议无效时如果仍认为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那么,这不但与仲裁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等相违背,而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和仲裁管辖权(仲裁权)有关的所有条文的整体的有机解释相冲突。因此,任何机械地、形而上学地适用法律都将导致错误的裁判。

二,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枉法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7、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59、60、61、63、64、70、71条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因此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所以,贵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依法予以撤销。

1、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第30条约定:该合同为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于20xx年1月18日为设立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而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也就是说,《合资经营合同》是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是它的从合同,后者是前者的附件,后者的管辖权附和于前者的管辖权。20xx年10月12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同意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60万元人民币成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依据《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于20xx年10月12日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付投资订金10元人民币,于20xx年10月23日交付出资20万元人民币。上述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根本不存在任何仲裁协议。仲裁庭故意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附件的做法,目的是为了给它自己对没有管辖权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所产生的纠纷行使管辖权寻找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连接点。因为,一但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从合同,并且当《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并被无条件地理解为有效时,那么从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的管辖权则当然地附和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管辖权。一句话,仲裁庭故意歪曲主从合同关系的事实,是为了制造貌似合法的假象,以图瞒天过海地实施枉法裁判。

2、仲裁庭在叙述认定事实时不得使用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似是而非的语词,不得使用春秋笔法,因为,事实是仲裁裁决作出的根据,事实也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根据。只有认真地对待事实,才能正确地作出裁判。任何对事实认定马虎敷衍或者故意歪曲、掩盖的做法都被法律所禁止。这就是著名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的要求。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在叙述《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时,使用了由于种种原因进行叙述,那么,这里的种种原因是哪些原因?谁造成的?责任由谁承担?怎么承担?所有这些均不清不楚,这是仲裁庭故意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掩盖事实的行为。仲裁庭根据不清不楚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肯定是一个不清不楚的法律怪胎。仲裁裁决的效力应依法予以否定。实际上,《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主要有三个:(1)、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拒绝向审批部门出具《提请准予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成为其股东的申请书》及提供其主体资料,在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增资申请》时拒绝协助。(2)、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借故注册资金需要变更否则没有对外投资能力为由予以拖延,其注册资金的变更手续20xx年2月10日才办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因此,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金是50万元人民币,这时它未必没有对外投资能力。退一步讲,即使真的没有对外投资能力,它也必须依《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约定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因此,它的过错是明显的。(3)、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认投的资金中剩下的30万元一直未投,导致无法取得注册会计事务所的60万元的验资报告,以完成一系列必要手续。所以,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应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承担全部责任。

3、仲裁庭应当保持中立、理性、客观,对事实的叙述不得违背真实、带有倾向性的。仲裁庭将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虚报95690元人民币的侵占行为叙述成正常的报销行为,将侵占公司电脑两台、耳机一副价值为14880元人民币(电脑12900元,耳机1980元)的行为叙述成中性的占用。

4、仲裁庭对事实方面的审查、核实应当全面、不缺不漏,不得故意忽略、以不作为的形式来掩盖事实。仲裁庭对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度经营成果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私自将公司资金18684元人民币外借给李秋燕的事实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下面事实故意忽略,避而不谈: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曾委托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研究开发图书管理软件,双方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在开发成功时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20xx年10月15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点造册,之后将清册后资产及软件产品源代码移交给的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岿,至此,李岿已取得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财务、资产的控制权并获悉了核心技术秘密、掌握了所有技术资料。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实际享受了作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

三、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随意地牵连到它的股东。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它们均已依于20xx年1月18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履行了足额出资义务,依法它们均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的30万元人民币分别以投资订金(10万元人民币)和现金出资的方式(20万元人民币)进入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30万元人民币的性质是投资资金的性质,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款不等于借款。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债的法律关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只能向30万元人民币的授受者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主张。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要求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返还30万元人民币投资款在法律上是站不往脚的,这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相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无效,广州仲裁委员会均没有管辖权;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任意扩展到它的股东。因此,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应当由贵院予以撤销。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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