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工作总结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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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是我们在工作中取得巨大进步的有效途径,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总结是对过往的工作得失进行分析研究的应用文体,下面是莘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检查工作总结优质5篇,感谢您的参阅。

=---检查工作总结优质5篇

=---检查工作总结篇1

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根据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20xx年10月开始,在我分部所属施工范围内开展了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以建设“平安哈齐客运专线”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哈齐客专安质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我分部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现场储油库与其他房屋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未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

2、活动板房保温材料采用可燃苯板材料,且洞口沿采取封边,如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3、部分锅炉房烟道过墙和天棚屋面未采取石棉布等隔离防火措施。

三、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管安全因素。

加大检查力度,以冬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高危施工区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为重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本着对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精神,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彻查到底,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业整顿。

四、确保冬季消防目标的实现。

在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我分部制定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易发、物资集中、火灾危险性大的施工区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我分部防火条件。督促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人工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10月19日我分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安全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落实,用电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了我分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检查工作总结篇2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

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检查工作总结篇3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xx﹞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检查工作总结篇4

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我市整治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自查评估如下:

一、整治进度

目前,我市查处涉及群众安全利益行政执法案件22起,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人。

二、整治措施

(一)精心谋划,落实责任。一是全市及有关部门,都成立了安全生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二是制订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办法,力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履责。三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落实防汛保安责任。对全市5个尾矿库建立了“四位一体”的防汛安全管理体系,即一名市级领导、一名乡镇领导、一名部门领导、一名村干部捆绑一个尾矿库,逐级逐库落实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人,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并在常宁报上予以公示。五是实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和领导包干负责制。六是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由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带队驻点包干。

(二)全力推进,深化整治。一是在湖南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一支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特勤队,专门负责全市日常“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二是坚持“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三是大力开展“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取缔非法开采矿点12个,拆除各类作业设备52台,捣毁厂棚18座,遣散作业人员160余人。四对8家生产企业于于7月1日全部实施了停产整顿,并安排专人巡查。五是对重大涉及群众安全利益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三)力推宣教,提高意识。力求提升涉安防损意识。一是组织29个市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安全生产温馨提示信息8万余条。二是举办了常宁市首届“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三是组织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安监站工作人员等81人,分四批开展业务培训。四是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40多家高危行业企业及200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集中培训 10多次,培训人员共3000余人次。五是以安办快讯、常宁报、常宁手机报等平台,发表宣传稿30余篇,同时坚持每日一条安全温馨提示,致力提升群众自觉防止损害其自身利益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许可,严格问责。一是每月定期对行政许可证照进行清理,及时公告即将到期和已经过期失效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加强社会监督。二是修订完善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做到制度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三是出台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三、整治成效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全面加大安全生产侵害利益行为整治力度。一是非煤矿山领域整治关闭。已提请关闭4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和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分别是胜利采石场、新建采石场、湘辉采石场、金鑫采石场。二是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加油站关闭取缔。今年7月10日对反映群众强烈、危害周围群众安全利益多年的衡头非法加油站进行了强制查封取缔。到8月底,已取缔1个危害群众安全利益的非法加油站。三是烟花爆竹行业整治。对蹲守不到位的安监人员给予了处理,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全面整治,对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8家非法存储窝点进行了取缔,没收集中销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18万元。四是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6月份,我市组织消防、文化执法、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300余人,对全市所有小加工作坊、鞋厂、“三合一”场所、网吧、酒店、宾馆、超市、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个月的排查整治。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228个、建工施工工地34个、消防控制室2个,行动中排查出涉及群众安全利益的55处,目前督促整改到位48处,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5家。

其他道路(水上)交通、旅游、卫生、教育、建筑施工等行业,也都按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安全利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大检查”等各类专项联合整治行动16次,下达各类执法监察文书890余份,各类督办函93份,排查出各类危害群众安全利益的隐患86个,整改到位78个。

四、存在问题

自开展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以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非法开采时有反弹。一是蓬塘乡天江村有非法采煤矸石的迹象;二是盐湖镇玄塘村五七煤矿后面非法采煤矸石现象严重,暗访组到达现场时还有2台挖机,4辆大货车正在作业。

2、非法经营问题突出。一是加油站非法经营。暗访14个乡镇,发现非法加油站3个,分别是荫田衡头加油站、胜桥加油站、白沙大路加油站;二是存在烟花爆竹违法经营的问题。松柏大渔湾渡口,王英豪、王建国、王蜡生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许可证均过期仍在非法经营,且店内管理混乱,没有专柜。

3、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严重。安全生产检查组在胜桥镇、荫田镇、蓬塘乡,分别发现7631v、79b02、7932m三辆农用三轮车非法载客,而且车上乘客均超过10人。

五、下步打算

(一)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过程中,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行为,要严格问责,并上报市纪委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以维护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严肃性。

(二)开展“三大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1)突出道路交通“三违”、“三超”、农用车非法载客、面包车非法营运和事故隐患点段的整治。对农用车非法载客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农用车主一律拘留,农用车一律扣押,不具备上路条件的农用车一律强制报废。(2)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小工厂、小企业、小作坊类型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3)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打击、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行为。(4)突出非煤矿山无证开采和无序生产的整治工作。对蓬塘、三角塘、西岭、白沙、盐湖等镇的非法开采点坚决打击取缔到位,并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三)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按照衡阳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推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和《衡阳市安全隐患举报与奖励制度》的文件要求,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良好的目标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整治实效。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受主义、奢糜之风”,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作风,出实招、出硬招、办实事、见实效。要通过专项整治的开展,切实纠正安全生产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工作总结篇5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为了确保此次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市开展定制式义齿生产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食药监安〔20xx〕1号),明确了职责及范围:市局药品器械监管处对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市级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各县(区)局对本辖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院、诊所和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现场检查。

二、重点突出,工作细化,取得实效

(一)摸清情况,准备充分

按照省局的部署首次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我局对本次监督检查高度重视,针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的使用监管还不够,基本情况不明确,为此,在检查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执法人员通过与各级卫生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召开部份管理相对人座谈、暗访等方式,收集了我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的详细名单以及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的流程。目前,市定制式生产企业共2家(其中1家为今年3月新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未开始生产),含“口腔科”的医疗机构共113家,其中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共102家(其中10家未营业)。

我局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结合本次监督检查的要求,统一制定了《市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表》及《市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表》,明确了检查的重点,提出了监管的要求,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定制式义齿制定了《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购进验收记录》,《市医疗机构定制式义齿供货单位档案》的样表格式,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下发给管理相对人,以便加强管理。

(二)拉网检查,一查到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工作一并开展,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2台次,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1家次、口腔医疗机构115家次。

(三)认真督查,取得成效。市局及各区(县)局按照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有非法加工、使用定制义齿的情形:一是我市定制式生产企业的生产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实际情况与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内容一致;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证书有效,企业不存在生产无证产品的情况;企业的生产和检验条件基本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建立和保持了对产品的清洁和消毒的要求。二是医疗机构口腔科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从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采购和使用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未发现使用未经注册的定制式义齿产品的违法违规情况;医疗机构对采购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有记录。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市生产使用定制式义齿产品虽然基本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从生产企业看一是企业人员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且人员性流动较大,不便严格按质量体系要求执行;二是未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三是检验所需的个别仪器(如比色板)配备不足,个别成品检验后未及时出具报告。从医疗机构看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于定制义齿产品应按照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认识不够,法律观念淡薄,票据管理普遍不规范;二是审查供货单位资质不严格,所索取的供货单位资质不规范,部分供货单位提供的资质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三是验收不规范,验收记录多按照病人的病例进行登记,未专门对定制式义齿产品本身进行验收登记,登记内容多有缺项,或者书写不规范;四是口腔类医疗器械产品供货单位所提供的票据普遍存在缺陷,如未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无经手人签名、擅自手工增减票据产品项目等等,部分定制式义齿产品加工企业甚至不提供供货清单和税务票据等。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摸底,掌握了相关的监管数据,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下了全面坚实的基础。针对定制式义齿在医疗机构口腔科存留时间短、随意性大、隐秘性强的特点,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本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生产使用意识,形成高压态势;二是市局及各区(县)局将针对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经常性跟踪检查(抽查),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动,信息互通,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公众使用定制式义齿等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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