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写心得体会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个人感想,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传递给读者,以下是莘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矫正体会心得7篇,供大家参考。
矫正体会心得篇1
一个人的错与过抑或罪与罚,都是自身受到内在和外在的一个或多个不可控恶性因素的叠加,情感自觉或不自觉的失衡而导致的。就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虽然用了一种不恰当的陈述方式,但却是深刻的表达了人们内心深处对“希望”和“自由”的渴望与向往。亦如,我从事的这份平凡而又神圣的社区矫正工作,就是帮助那些在人生的道路上,出现一时“失误”的人打开自己内心的希望之门,启迪人生。
在众多的社区矫正对象中,有一位让我至今记忆深刻,也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是什么让一位朴实善良的人误入了歧途,是什么让一个积极开朗的人放弃了对希望和自由的向往,又该怎么洗涤他们内心的悔恨重拾生活的希望呢?同时也让我明白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更让我坚定了对这份工作的热爱。
谢某某,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儿女双全并已成家立业,膝下也有了孙子。对他来说,生活自足、儿女长大成人、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就是幸福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5年因交通事故,导致他左手粉碎性骨折落下了终身残疾,2019年,儿子婚姻不幸离异,本来拮据难以自理的日子更加困难。
身体的残疾、儿子的离异、生活的穷困,突然让他觉得自己是村里的异类,让他难以适应,更找不到一个解决窘境的方式和途径,就像一个黑夜笼罩着他,压迫着他喘不过气,遮挡着他的眼睛看不见光明。他变得不再与人争论或说话,变得沉默寡言,后来在听到周围邻居的谈论中,听说食用罂粟可以治疗他胳膊的疼痛。于是,他想到了去尝试一下,通过种植罂粟来排挤内心的压抑和身体的病痛......最后公安部门找上门时,他一言不发,也不做解释,他似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似乎也不想知道,他好像只能绝望地看着自己的人生一步一步地迈向无底的黑洞里。结合他个人的身体和家庭情况,念在他初犯并且种植罂粟数目较少,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材料罪被判处缓刑一年六个月。
都说人与人的信任始于沟通,在谢某某来到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期间,经过多次的谈话、后期的走访沟通,我对谢某某的情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正是因为那次交通事故的创伤,他变得沉默寡言。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现在要接受缓刑刑罚,自己给家里带来了各方面的伤害,他感觉很自责。这也成了我第一次见到谢某某时,他萎靡不振的主要原因,在后来我对谢某做入教期心理综合测试时,他也曾表露出对生活的无助和对自己的自责。
于是我查阅了相关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向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老师请教方法,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需要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一方面谢某某自己内心对社区矫正的认识不够,给自己太大的心理压力。另外一方面他不能积极面对,自己因交通事故造成胳膊残疾的现实,要想改变谢某的问题,这就需要从面到点的去化解。
在后来学习教育中,我多次利用谈心谈话,把谢某当成自己的长辈一样,亲切悉心的开导他,告诉他要积极乐观面对以后的生活。同时也认真严肃地给他解释了法律法规处罚的意义,让他认识到不能因为自己不懂法就去违法,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当然不能因为我们违法了就注定以后我们就成了坏人,在多次的沟通和学习中,谢某某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的管理要求,很多时候他愿意主动汇报自己的情况,在司法所组织集中学习的过程中,也愿意和大家沟通分享。
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成功蜕变的过程都充满了艰辛和困难,所以结果也变得尤为珍贵,在看到谢某某改变的同时,也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这份工作的意义。同时更加坚定了我要努力做好这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入矫阶段对谢某只是一个开始,早日解矫回归生活才是结果,我像一个探索者一样,在工作中陪伴着他一起成长和进步。
由于疫情管控谢某某要被拉走隔离,我立刻跟谢某某取得联系,询问了他的具体的情况,电话里得知谢某某当时十分焦虑,于是我和谢某所在的村干部取得联系,协调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上门安抚,做好疫情隔离防控的同时不耽误农作物的收割,我也及时跟矫正中心汇报,避免在谢某隔离期间出现离线关机等情况。后来谢某总算是放下心到了集中隔离点,同时我及时采购了生活用品和一些孩子爱吃的水果、零食等,送到了谢某某手中。也正是因为这些生活中的相互关心帮助,我和谢某某之间建立起了良好的信任关系,在一年多的矫正期间谢某某一直很积极乐观,时间飞快,目前谢某已经转入安置帮教,我每个季度都会抽空去他家里走访,看着小孙子已经慢慢长大,两位老人脸上也多了很多笑容。我深刻地感受到谢某某对我的这种信任感,能给自己也带来很大的成就感,是对我工作的肯定和鼓励。
慢慢的我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也不是我认为的那么顺利,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要从调查评估开始,这也是一份严谨且艰难的工作,一开始我认为只是谈谈话做做笔录就完事了,后来有几次递交材料时都出现了不同的问题,原来调查评估是项非常严肃的事情。我们需要深入的调查,做到具体详细的掌握被告人的情况,从各个方面入手去收集材料,做好记录,这样调查的材料才有价值。后来我也发现前期调查的艰难和辛苦,能为后期的社区矫正带来很大的方便。工作没有捷径,每一步都需要脚踏实地,虽然我不是最早加入这个工作队伍中的,但是这三年我很用心地在做,很多次向伙伴讨教,向领导学习,利用空闲时间给自己充电,学习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现在我基本上都能熟悉的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在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中也会运用“小组讨论”、“个案会谈”等方法,运用同理心跟他们沟通交流,慢慢地建立信任关系,每次学习也都会输入性的讲解一些法律知识,让他们通过学习,从思想认知中开始改变。我在努力地让自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伴随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完善,我会逐渐进步成长,我会为社区矫正工作不断的努力,同时我也在享受着工作中带给我的快乐和价值感。
谢某某的社区矫正只是我工作中一个小小的缩影,都说“渡人”先“自渡”我从一开始参加工作的迷茫和未知,到现在的积极努力,在社区矫正的工作中我教会了别人也教会了自己。我可能只是他们迷途知返的人生路途上的小小站台,让他们拥有全新的状态,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面对生活,才是幸福的终点站。我也会满怀真诚和热情,挥洒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做一个有耐心、肯担当、甘奉献的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在这个普通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闪烁自己的光芒,做一个真正的“灵魂摆渡人”,用责任去完成不平凡的使命!
息县司法局白土店司法所 曹俊红
矫正体会心得篇2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
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
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
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
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
在实习期间更多的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
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
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
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
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
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
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
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
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
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
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
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
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矫正体会心得篇3
[编者按]全面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2024年10月以来,廊坊中院党组印发通知文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政治集训,开展理论宣讲,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潮。在此期间,廊坊中院多次组织学习体会交流活动,并精选全市法院80名领导干部体会文章,集印成册。现对其中优秀文章予以摘登,供大家学习交流,以此推动广大干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以实际行动谱写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新时代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级高级法官 黄汝端
近年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部门,按照中院党组确定的“12345”总体思路和“三大工程”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提升审判质效、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民事审判同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诉源治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与市域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结合不够紧、融入不够深,治理成效不够明显,民事案件数量依然在高位运行,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二是有的法官办案理念陈旧、办案思维僵化,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导致有的案件未能实现“三效”统一。三是办案质效还有短板,有的案件因裁判质量不高被发回重审、改判,增加了当事人诉累,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的案件审限管理不严,或者受鉴定、审计等因素影响,办案周期较长,长期未结案仍大量存在。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基层人民法庭服务人民群众、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五是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在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六是上下级法院协调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按照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我国已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我市也正处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的关键阶段,民事审判在服务和保障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做好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强化思想引领,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民事审判各领域各环节,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全面推进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六稳”“六保”,针对我市民事案件中涉房纠纷和涉民间借贷案件较多的实际,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创新发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完善服务保障举措,依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充分运用调解、非诉讼等程序,合理平衡利益,引导当事人共担风险。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等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化环境建设排头兵、主力军的责任,切实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健全完善民事审判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体系机制,加快办案节奏,综合办案用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司法裁判提升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司法为民是法院的鲜亮底色。我们在办案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定纷止争意识,既重视办案效率,更追求办案质量,注重用“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更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做好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学习掌握好民法典的创新之处,要将民法典新理念、新原则、新概念、新条款贯彻到民事审判工作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妥善审理涉及人民权益的各类案件。依法纠正就业歧视,妥善审理农民工欠薪纠纷案件,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和获得劳动报酬等民事权利。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依法规制各类滥用诉讼权利行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乡村振兴,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
四是紧盯质效提升,强化对下指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法院规范有序开展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工作。推动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逐步实现基层法院重在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矛盾,中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针对基层法院案件数量与难度“双增加”、中级法院二审有效终审与对下指导任务“双加重”的新形势,要求我们在“基层做实、中院做强”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条线指导,确保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规范和统一。要全面落实马大壮院长“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的批示精神,综合运用审判管理、审级监督、发布参考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中院民事审判部门要继续发挥好统筹领导作用,发挥合议庭、法官专业会议、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参考案例的转化工作,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和类案检索机制作用,持续推进民事审判裁判标准的统一。
编辑:焦子玥
矫正体会心得篇4
20xx年上半年,双塔司法所在市司法所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立足职能、扎实工作,积极开展了“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强化帮扶队伍建设等工作,截止20xx年6月,本辖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共44名,其中丰足片14名,县前片8名,赵家片7名,城北片6名,民声片5名,周家青片4名;本年度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次数已达110次,走访教育次数207次,已承办审前社会调查案件14余起。
目前我司法所工作人员有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名,社会志愿者队伍已增长至164名,20xx年上半年三支队伍的建设有了明显进展,同时为深入贯彻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制度,我司法所今年上半年以来也在积极实行各项措施予以落实。
一、积极学习宣传20xx年3月新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及时将其与现行制度规定相结合,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后,主要通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的机会,再进一步贯彻到社区服刑人员队伍中。
二、抓好抓实新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
为加强新增社矫对象遵纪守法等意识,我司法所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积极配合街道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街道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劳动教育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在平台录入《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加深其社会在服刑意识,并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
三、逐步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按照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1的配置比例,逐步扩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规模并建立志愿者名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颁发聘书。通过“一帮一”、“多帮一”机制,利用社区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熟悉矫正对象生活环境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并有的放矢的开展日常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建立健全村/社区社矫小组建设。
我司法所除做好日常考核外,许多社矫相应工作需要依托村/社区社矫小组的开展,在双塔街道所辖26个社区(村)中,均已建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社区(村)治保主任负责社区(村)社矫工作的开展,由党支书、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社区(村)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同时县前社区和城北社区已首先建成了帮教工作站,随后其它有5名(含)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社区的基层组织网络也陆续得到了健全。
五、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教育。
确定社区(村)治调主任为辖区帮教工作第一责任人,书记为帮扶工作站站长,管片民警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联系人,家庭成员为监护责任人,形成多方互动实现全方位监督,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了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双塔司法所通过多项帮扶队伍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本辖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体系,进一步防范了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事件的发生,并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建设。
20xx年下半年,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继续加强和完善现有制度和举措并逐渐形成日常工作的同时,也会积极寻找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予以改进,下半年我司法所计划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新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以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使新入矫教育对社矫对象纳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
我司法所将在下半年通过上述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不断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并不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争取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好更突出的成效。
矫正体会心得篇5
“依法监管保安全,科学矫正塑新生”是社区矫正工作目标的高度凝练。将两句话拆开来看,“依法监管保安全”体现的是保障安全、“管得住”的底线安全观,“科学矫正塑新生”体现的则是矫正犯罪心理及行为恶习、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在“依法监管”方面,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长期低于0.2%。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和强调治本安全观,标志着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时期,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有了更高的追求。
一、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的提出
治本安全观的首次提出,是在2017年5月初的司法部党组会议上,就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方面,要求: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在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上加大监管机制改革的工作力度。此后,治本安全观作为司法行政的具体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到监狱工作的各个方面。
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同为刑罚执行,相较于监禁矫正,社区矫正具有财政负担小、交叉感染少、罪犯家庭破坏程度低的独特优势,是刑法谦抑性的体现。从社区矫正的定义来看,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中,“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与治本安全观的要求高度契合。
2018年1月24日,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张军强调,“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是针对监狱工作现状,治本安全观绝不仅仅只适用于监狱工作,包括戒毒、社区矫正在内的整个司法行政工作,都有一个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的问题。”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治本”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自此,治本安全观开始覆盖社区矫正工作。
二、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的基本认识
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意味着对2002年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十多年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的肯定。社区矫正工作用实际效果证明,其已经成为监禁刑的有力补充,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贡献重要力量。
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意味着社区矫正工作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在底线安全得到保障并继续夯实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完成观念的转变,更重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心发展和价值实现。
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的提出,意味着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机制、配套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人员的角色定位要向社会服务方面适当倾斜,工作机制要从监管向矫正进一步健全,配套设施建设要向更适于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
三、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治本安全观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法谚说,“无救济则无权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本身是对被害人的权利救济,那么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应当如何保障?当权利遭到损害时如何进行救济?这是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必须考虑的问题。
01
社区服刑人员不受歧视的问题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从实际情况看,我区在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做得较好。但是在就业上,社区服刑人员受歧视情况较多,其主要原因在于普通民众对社区矫正了解较少,对于“犯罪分子”或鄙弃或恐惧,不明白社区矫正对象实际上绝大多数对社会危害较小。因此,建议大力加强面向普通民众的社区矫正宣传,这既有利于消除民众对社区矫正的误解,减轻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方面的受歧视程度,也有利于发展民间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02
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关系修复问题
教育学有个理论:如果你或者其他较多人认为他是什么样的人,把他当做什么样的人对待,那么就会增加他往这方面发展的可能。犯罪行为发生后,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同事关系等社会关系都可能受到损伤,语言暴力、冷暴力等长期存在,使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环境更趋恶劣。在这方面,司法所是可以做大量工作的,比如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协助解决家庭矛盾,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走访社区、单位,甚至走访社区服刑人员邻居,帮助调和社会关系。但同时也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工作量的增加,部分司法所存在两三个人管三五十人的情况,操作上不太容易实现,增加工作人员尤其是增加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二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除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外,还应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训。
03
社区服刑人员减刑问题
从监狱矫正的实践来看,减刑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提高罪犯配合管理和矫正的主动性,社区服刑人员多数也有减刑需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均对社区服刑人员减刑做出了一些说明和程序设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全国范围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减刑案例均较少,主要原因在于社区服刑人员减刑的程序设计不够细化,比如《四川省实施细则》规定的可以予以减刑的三种情形:两次以上表扬、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其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多长时间可以表扬一次?三种情形分别可以减刑多长时间?在给予表扬的条件中,“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事迹突出”的评判标准是什么?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评估如何科学合理设计,是否可以作为减刑依据?因此,建议尽快出台可操作性强的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标准。
04
社区服刑人员就业能力培养问题
“有恒产者有恒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我们发现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社区服刑人员占大多数,且虽然就业率并不低但其中存在相当部分人员工作稳定性差,靠出卖劳动力做临时工维持。在很大程度上,这部分人员犯罪是因为“穷”,而不是因为“恶”,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这部分人群应当是重点帮扶对象。其中一个难点在于,这部分人群通常分散在各个乡镇,往返耗资、耽误农活,难以集中培训。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司法所在当地乡镇寻找专业要求低、易学易会的工种就近培训,通过给予接纳企业一定额度补偿的方式,完成交接,在培训结束后,能够就地安排就业是理想状态。
05
社区矫正立法问题
社区矫正立法问题近年来讨论颇多,实际上在社区矫正的诸多方面,均离不开一部全面细致的行业法律,社区矫正立法已经到了迫不容缓的程度。社区矫正执法与教育,均需要规范的指导,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才能“甩开膀子加油干”。
四、我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的优势和不足
01
我区社区矫正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优势
1.社区矫正中心建成。游仙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于2018年1月初正式投入使用,总面积330㎡,包含社区矫正集中办公区和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区建设在游仙区政务中心3楼,占地270㎡,按照省司法厅统一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设置有矫正宣告室、监控指挥室、心理矫治室、报到室、训诫室、教育培训室、检察警务室等功能场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设在政务中心7楼,占地面积70㎡,与矫正中心集中办公区和各片区中心司法所联通,可以实时查看集中办公区和片区中心司法所工作情况,便于指挥、监控。
2.社区矫正基础工作扎实。率先在全市实行社区服刑人员“双报到”制度,即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按期报到后,本人还必须立即到区检察院报到,从源头上杜绝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制作细致、规范,多次受到省、市、区领导表彰;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实现移动、电信、联通“三网合一”,社区服刑人员“不换号不换机”,纳入定位管理,定位成功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修订《绵阳市游仙区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有效利用“常规考评结果”,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时时绷紧“遵纪守法”弦,规范自身言行;全市率先实施集中点验制。由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现场点验,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纪律意识。
3.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规范。制作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读本》、《社区服刑人员自学读本》。两个读本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的各个方面,贯穿矫正过程的始终,将粗放笼统的人员管理上升为细致全面的人格矫治,将随意自由的守德服法思想灌输上升为严格规范的道德法制教育,追求阶段性点滴教育成果的巩固,使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期内能够得到系统的教育和全面的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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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社区矫正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不足
1.社区矫正配套设施明显滞后。因地方财力有限,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比如:司法所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执法任务,执法区域安装两枚摄像头是科学配置。目前,我区25个司法所,分6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置一个中心所,仅在每个中心所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一枚,远远达不到科学配置的要求;社区矫正中心虽建设完成,且已设置心理疏导室,但没有资金配备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测评系统、矫治设备。
2.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多数社区矫正工作者没有经过专业的执法能力培训,也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知识的相关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照《办法》《细则》要求开展,加之社区矫正工作本身存在的风险性和刑罚执行严肃性,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难出亮点做经验支撑。
3.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待遇偏低。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近几年在220人-250人之间浮动,目前我区招聘在岗有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24人,达到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按1:10的比例配备要求;但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其原因主要是待遇偏低,目前,我区社工每月到手工资仅有1000余元,工作量却相当大,除做好司法所日常工作外,通常还需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综治、信访等工作,付出和收入严重不相称。
4.分类教育、个别教育仍需加强。由于两个读本及其他社区矫正资料的充实,我区集中教育质量比较高,但是在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上,因为人手的不足,开展仍显滞后。分类教育应当根据各类别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特点拟定合理矫正方案,个别教育应当根据个性特征拟定矫正方案,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在制定上内容大同小异,矫正措施不够细致。因此,在这方面需要改进,矫正方案、措施、效果评估应当体现出不同类别,不同社区服刑人员的差异性。
5.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不够。我区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目前,与农工党绵阳市委、民盟绵阳市委开展“走进游仙”社区矫正志愿帮扶活动;与区政法委、团区委组建“老政法”和青年社区矫正志愿者队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四川新桦林有限公司、农工党绵阳市委企业家联谊会合作,建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基地,拓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参与深度不足,且难以将其列入工作计划常态化进行,主要原因在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经费紧张,社会力量均是无偿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无法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五、我区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目标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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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社区矫正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目标
我区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目标是:通过定位系统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告、日常走访、社区(村)委会协助等方式保障监管到位,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实现底线安全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人犯罪心理矫正、合法权利保障、社会关系修复、就业能力培养,努力实现“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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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社区矫正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的措施
1.推进“狱地共建协议”落实,加强狱地双方合作。2016年12月,区司法局与川北监狱签订“狱地共建协议”。协议约定:监狱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警示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区司法局对川北监狱游仙籍服刑人员及其家庭进行法律、安置、心理帮教。监狱系统与基层司法局共建平台,共同服务监狱服刑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这种工作方式在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尚属首次,成功实现监禁矫正与非监禁矫正的无缝对接。今后,我们会更多加强双方合作,力促该项工作常态化进行。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能力培训。目前,我区常规进行的培训是每年两次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培训、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但通常培训时间只安排有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有限,成效难以巩固。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结构更立体、层次更分明、内容更精细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体系,既“走出去”学,又“请进来”学,利用一切能利用的资源培养合格的社区矫正工作者。
绵阳市有西南科技大学、师范学院两所高校,临近的德阳市有司法警官学院,开设有与社区矫正及相关的学科,比如法律、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且目前已经建立联系,接下来计划加强双方互动,一是我区司法局适当接纳应届毕业生实习,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院校进行深度培训,二是拟定于德阳市司法警官学院建立社区矫正研究工作站,三是尝试联系院校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颁发“听课证”,有兴趣的工作人员可自行安排时间到高校旁听感兴趣的专业;法院、检察院是社区矫正工作接触较多的单位,有丰富的典型案例资源可供学习,有行业精英可以请教,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科学执法能力,邀请优秀的法官、检察官给工作人员上上课,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积极向其他优秀司法行政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制定科学的外出考察流程和内容,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各个执法环节在各地区都存在差异,有些措施理论上可行,但实际操作中难以实现,有一些具体操作中的小改动可能引起大效果。在这个阶段,强调外出学习,促进先进做法的吸收转化,具有特殊意义。
3.探索进行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以前我们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分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集中教育是全面综合的素质提升,涉及时政、法律、心理、道德、价值观、案例等多个方面,可称为“共性教育”;个别教育主要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针对性解决,可称为“个性教育”。近期,我区试点进行分类教育,是对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的有力补充,即是按不同特征将社区服刑人员细致分类,解决“共性教育”难以兼顾“个性教育”,“个性教育”难以全面覆盖的问题,可称为“类别教育”。分类教育可有多种不同的分类方法,比如按年龄段分、按学历分、按性别分、按刑期进行阶段分、按犯罪性质分、按需求层次分等,不同的分类方法显示出的社区服刑人员特征不同,关注点也不同,我区目前正在尝试制定一套适合我区工作实际的分类方法,力求找准问题根源,尽最大努力矫正犯罪心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质量。
4.普遍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测评,根据不同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具有统计学意义,可作为档案资料保存,同时也有助于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问题,是重要的参考资料。我区拟申请经费购入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测评系统和矫治设备,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发现严重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心理工作者进一步诊断、矫治、辅导,必要时转诊专业医疗机构。
5.另外一些可操作性存疑的“开脑洞”想法,且抛砖引玉。比如:
现在社区矫正工作全国比较有影响力的是社区矫正宣传网,但这个媒体核心受众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要内容是社区矫正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可尝试组织有兴趣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建立面向普通群众的社区矫正宣传平台(比如微信公众号),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多讲社区服刑人员故事,消除民众歧视。未知的事物才吓人,当大多数人对社区矫正都有较为准确的概念了,也就容易接纳了。
培训,建立培训基地,比如有条件的司法所可就在当地乡镇企业中寻求合作,对谋生能力较差的社区服刑人员培训一些专业要求低、易学易会的工种,并签订用工合同,表现好的社区服刑人员经向企业求证后,还可以给予加分、表扬之类的鼓励,如果一项工作在矫正期内持续了一年以上,增强稳定性的同时也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谋生能力。
尝试合理利用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八小时劳动产生的劳动价值。比如社区服刑人员付出劳动,受益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扶助、培训,一种互利互惠的联系有利于长效机制的建立。
来源杨伟 徐浩源社区矫正宣传网
矫正体会心得篇6
由上海少年警校和上海云开优素质小小践行家联合开展的“远离低头族,牵起孩子的手”公益活动,在全市拉开帷幕!今天一早,我带着3位小伙伴,赶到889广场,也加入了队伍。
开始,我的团队一行四人,高举着公益宣传牌,信心实足的`出发了。可见到路人却害羞起来。眼睁睁得看着路人一个个从我们身边走去,就是张不开口。心里很焦急!咦,一位阿姨坐在店门口,我们红着脸,壮着胆围上去,手忙脚乱的宣传开了。出乎意料,得到了阿姨的支持,还和我们合影了!
原本紧张、胆怯的心一下子松弛下来。接着看见路人,我们就大胆的围上去。可好些路人,没听我们说完就离开了。我和伙伴们又调整思路:分工合作。我负责用真诚、亲切的语言先开口宣传,其他三位伙伴分别举牌、贴小星花、给路人签字。嗨!井井有条后,成功指数蹭、蹭的上升了。
今天,虽然刮着冷风、下着雨。我们全然不顾,干劲十足。被采访的爷爷、奶奶、阿姨、叔叔、姐姐、工人、警务、商务管理、舞蹈老师、游客……听了我们的倡议后,提问啊,交流啊,气氛融融,连连夸我们讲的好,真棒!短短两个小时,我们记录本上竟留下了43位路人的签名。并愉快地和我们合影呢!
今天的公益宣传,让我们迈出了参于社会公益的第一步,增强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心。让我们懂得了要克服胆怯,勇敢迈出第一步,这是成功之母。团队精神,必不可少。只有用真诚的心、亲切的语言、甜甜的微笑宣传公益,才会被公众认可,公益活动才会取得好效果。
矫正体会心得篇7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方式的总称,它是指将特定对象的'罪犯放入社区,让其提供一定的劳动服务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一种属于包含监督和控制的刑罚执行方法。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刑相对而言的刑罚执行方式,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所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落实矫正办印发的《**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一)加强管理,落实管理教育措施。
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重点落实日常管理教育制度:1、矫正对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
汇报时间为每星期的星期一,采取固定电话的汇报方式;2、公益劳动时间集中安排在每月的15号、25号2天进行,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3、集中教育时间为每月的20号,教育内容为法律法规和矫正有关文件要求;4、监护人每月底反馈一次矫正对象信息;5、个别谈话分别不同情况随时安排进行。
每月每人不少于一次个别谈话,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谈话;6、走访工作安排在每月21号至30号进行。
7、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通过管理教育制度的落实,基本上防止了脱管失控。
(二)多方协调,齐抓共管,努力形成良好的管教机制。
在工作中,积极协调街道党工委,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取得街道党工委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
经常和派出所沟通信息,及时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通力配合,把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抓实,努力形成良好的管教工作机制。
(三)大胆探索,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积累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学习、积累,并能够运用到管理工作的实际当中,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力开展,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基本上能够服从管理,坚持按时汇报、学习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能够积极参加劳动,认真改造,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了重新做人回报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四)不断加强社区建设,制定考量矫正效果的一系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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