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可以确保合作伙伴遵守法律法规,写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个人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慎重对待,下面是莘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绿化园林养护合同6篇,感谢您的参阅。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_______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x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__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x、沤x。施x、沤x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 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2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共同制定,旨在为园林绿化养护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
二、本合同适用于住宅小区绿地、公园绿地、防护林带、市政行道树、企事业单位绿地以及其它性质的各类绿地的养护。
三、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五、园林绿化养护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另行制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合同编号:______
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20__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
□中耕除草□花坛花境布置□地被覆盖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绿地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
□水体保洁□水体清淤□治安巡逻
□其它养护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______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_______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_______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
绿化 委托乙方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
合同 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
技术 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5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园林养护合同篇6
(示范文本)
编号
柘城县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柘城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制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由柘城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制定,旨在为园林绿化养护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
二、本合同适用于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行道树、单位绿地以及其它性质的各类绿地的养护。
三、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五、园林绿化养护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另行制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发包方)柘城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乙方(承包方)柘城县绿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柘城县城区绿化带绿地四标段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管理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养护范围、内容及标准
1.养护范围。(如因规划或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或增加绿地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增减养护范围。)
2.养护内容
管护内容是管护区域内的绿化苗木及行道树的施肥、除草、浇水、排水、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扶正、培土、补苗、垃圾清运、花池整修、安全防护、支撑固定及看护,硬化工程、园林小品、水电设施的维修与管护等。
3.养护质量及标准
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按照园林绿化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并达到以下标准: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关系,依据树龄、生长势强弱及所需要的园林景观效果进行定干、定冠、定型、修剪,每年冬、春季修剪各1次。杜绝养护人员随意整修,否则修坏要赔偿;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浇水、施肥要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一般浇水、施肥视绿化苗木长势、墒情而定,全年灌水不少于10次、施肥不少于2次,施肥量,幼树每株施氮肥60克,磷:30克,钾:25克;6——8年龄树每株施氮肥300克,磷:150克,钾:100克,成年龄树每株施氮: 500克,磷:400克,钾:200克。
及时补植缺、死树木,补栽苗木规格要大于原有苗木一个等级。补栽苗木要在甲方技术人员的监管下进行。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处理,一般要喷施预防性药剂4——8次;
树木上不得有乱扯、乱挂、刻画和钉钉等现象。
树木保护、支撑。①每年防冻处理,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如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妥善处理。②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紧固耐用,采用软性材料与植物接触。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
管护好行道树树池,保持清洁、无垃圾、无杂草、无损坏毁。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按照修剪规范,适时进行绿化苗木修剪,及时剪去残花败叶、干枯枝叶和病枝,保证花灌木开花适时;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适时进行浇水、灌溉,每周至少洒水1遍,及时冲洗植物枝叶上的尘土,保证植物叶片清洁,土壤墒情适宜;一年施肥至少3遍,春季以施复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50克),夏季以施速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38克),冬季以施有机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60克); 及时清除杂草;
及时补植缺、死苗木,补栽苗木规格要大于原有苗木一个等级;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发现早处理。1~3月份,针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喷药预防次数不少于5次;4~12月份,采取防治并举的办法确保无病虫害发生,坚决杜绝大的病虫灾害。如因防治不力造成病虫害的发生,轻的要保证有效治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包赔损失外,终止合同履行,依法追究责任。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4次;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适时进行浇水、灌溉,每周至少洒水1遍(除连续降雨、冰雪、冰冻天气外),及时冲洗绿篱及色块植物枝叶上的尘土,保证植物叶片清洁,土壤墒情适宜;
适时施肥。一年施肥至少3遍,春季以施复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50克),夏季以施速效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38克),冬季以施有机肥为主(施肥量每平方米约 60克); 及时补植缺、死苗木,补栽苗木规格要大于原有苗木一个等级;
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1~3月份,针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喷药预防次数不少于5次;4~12月份,应着重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无病虫害发生。如因防治不力病虫害造成损失,乙方除包赔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依法追究责任;
及时清理绿带、绿篱内的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各种垃圾,不得有堆物、堆料和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等现象;
及时清理、修整损毁坏绿篱、侧石。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浇水灌溉。必须湿透根系层;应根据土质、生长期、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量;灌溉时间和时期: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夏季早晨适量浇水;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晚浇;夏季要勤浇水;雨后要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
适时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
适时施肥。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季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施追肥。追肥的时间和数量按草坪的生长情况而定。一般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的方法。
清除杂草。草坪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经县园林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采用化学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化学药剂。
其它养护。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
清晰。
如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灾害损失,除责成乙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管理权。
卫生保洁
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理;
及时冲洗绿篱及色块植物枝叶上的尘土,保证植物叶片清洁; 及时清理绿带、绿篱内的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垃圾; 绿带内不得有堆物、堆料和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等现象; 加大护绿知识宣传,有得力的环保措施; 无居民投诉。
4.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3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4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7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5.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投工量
乙方投工量为:绿地每3000㎡/人、绿篱每2600㎡/人。甲方派驻监管人员2人(由乙方支付月工资800元/人)参与养护。乙方聘用人员须经甲方培训合格后方可录用上岗。
第四条 养护机械设备
乙方必须有完备的养护管理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等,有与招投标书中承诺相符的设备、人员、技术等条件,并保证保持不变,否则甲方有权
随时解除合同关系。
第五条 办公场??
乙方作为养护专业企业,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管理技术人员、固定养护专业工人、固定生产设备等。
第六条 管理机制
乙方应有完整的机构、完善的运营机制、完备的管理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全有效的灾害防治预案。
第七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第八条 养护监督考核 1.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园林绿化管护标准和百分考核制度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并对企业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每月组织四次绿化管护工作检查,并按百分考核制度进行统计打分,根据考核分值拨付养护经费。检查时间是每月1日、8日、16日、24日各一次,检查时企业负责人和管护人员必须到场。甲方针对检查情况实行一月一总评、一年一表彰。对于一年内有三个月总评分数倒数第一者,将给予末位淘汰,与养护企业解除合同关系。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3)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迎接参观检查、创优评比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并给予配合。
(4)甲方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5)对乙方提交的补苗计划(补苗费用全由乙方负责),要及时查验审批,以确保花木的完整与美观。对甲方提交的补苗、防灾、浇水、治虫、修整、保洁等措施和要求,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养护费用结算手续(经费包括补苗费)。(7)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8)甲方组织的评比、会议、培训、参观、自查、迎检等活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要求参加,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否则一次罚款500元,2次罚款2000元,3次终止合同。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内容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应
保证每天的养护时间和实际效果。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进场作业。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修复完好。
(5)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协助甲方检查绿化养护情况,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乙方应确保管护区域内绿化苗木的完整与美观.(7)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8)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8)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9)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10)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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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好养护工作与行人的关系。
(11)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因违规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2)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在签订管护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园林绿化养护质量保证金。养护质量保证金按年养护经费总额的10%缴纳,并于合同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返还。
(14)乙方全部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经公正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
第十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十一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设臵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甲方认可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自作主张不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根据危害损失程度的大小,决定合同的履行权。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臵。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
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整)。(养护工程价款随工程量的增减而增减。)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养护管理费用。3. 养护经费结算办法
合同签订月管护费用代号为A,月平均考核分数代号为B,实际管护费用代号为C。
B=月考核总分数÷考核次数。 C=A×b%。第十三条 养护工具与材料
乙方自行购臵养护工具与材料,并且垃圾清运、堆放地点的选择由乙方自己解决。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养护款。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乙方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
(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按照养护标准要求养护质量连续2个月各项考核标准达标率低于70%,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除赔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服务质量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合同到期时,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树木、花草、设施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养护权。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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