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个人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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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有助于我们找到失败的原因并加以改正,制定个人总结有助于制定未来的目标和计划,以下是莘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律师实个人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律师实个人总结5篇

律师实个人总结篇1

11月,我怀着紧张而又兴奋的心情来到xx律师事务所,开始为期一年的实习生活。时光如梭,而今我的实习生涯已近尾声,在即将踏入执业律师队伍的这一刻,回首过去的一年,我感触颇多。一年前我刚从法学院校毕业进入社会,没有工作过的我,在诸多方面都没有经验。好在这一年内,我的指导律师与事务所其他律师给了我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正是在他们的悉心指导和无私帮助下,我有了较为明显的成长。

实习刚开始,我以为作为一名正规法学院校的毕业生可以轻松面对各种事情。我的指导律师沈律师为了能让我更快的进入状态,让我分析一下几个民事案件并自己起草诉状,我竟然有无从下手的感觉,这时我才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踏实学习和积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积极地做好指导律师和其他律师交给的每一件事情,包括复印材料、装订案卷这样的小事我都仔细认真对待。付出总有回报,经过一年的锻炼,我逐渐掌握了律师办案程序和技巧,在参与办理业务过程中对所学知识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在人际关系方面更加成熟,对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也有较为深刻的理解。

在这一年时间里,我参与了不少的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办理,有的是帮助指导律师及其他律师接待当事人或者解答咨询,有的是书写起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有的是调查证据,有的则是协助参与了整个案件代理的全过程,包括立案、庭审和调解等,这些工作使我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通过解答当事人咨询、为其提供法律建议等,提高了我沟通交流和分析案情的能力。通过文书写作,使我在提升法律思维养成良好思路方面有所加强。通过立案、申请保全等,加深了我对于案件办理程序的把握。通过参与庭审,使我对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时的举证、质证、辩论技巧都进行了直观的学习。此外,我还全程参与了一些较为简单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的办理,在这些案件中除了开庭等事项,几乎全部是自己在指导律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的,这不仅对我是全方位的锻炼,也为那些弱势的群众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在实习的过程中,指导律师经常提醒我要重视学习和总结。因此,我只要有空闲时间,都要认真搜集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它们进行学习和解读。我还会在本所范围内或者网上寻找一些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也会向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进行讨教。我也对自己参与过的案件有何体会和有何不足及时地进行总结。

我深知,作为一名律师,学习应该是坚持常态化的,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以达到“与时俱进”。另外,我也深知实践出真知,一名成功的律师,过硬的理论纵然必不可少,但是娴熟灵活的实践经验更加重要。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才能使自己在面对各种问题时游刃有余。

经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认识到,律师这个职业是单纯的,因为律师的首要职责,就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同时律师职业也是复杂的,因为不仅要服务于各行各业的当事人,而且要和司法、政府等众多部门打交道。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层面,对于一个刚刚起步的年轻律师而言,这些经验无疑是极其鲜活而又深刻的`。作为律师,一定要在工作中准确地对自己进行定位,也要灵活地面对不同的人群。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经过学习和自己的直观体会,我认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具备职业道德和遵守执业纪律。律师在进行宣传时,做到规范合法,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要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的秘密。另外还要注意处理好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或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还要时刻不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于广大群众。一名律师可以有高超的办案技巧和众多的案源,但如果不遵守执业纪律,没有职业道德观念,那其执业生涯注定不会顺利。因此我认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职业底线,塑造正确的价值观,甚至要比掌握办案技巧更为重要。

应该说,在这一年的实习工作中,我也看到了自己还是有不少的缺陷和补足。比如,专业知识不够全面,遇到一些不常见的法律问题甚至会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又比如在参与案件办理过程中,在与当事人或者承办法官的沟通方面做得不够,欠缺积极主动性。另外,对于自己所要进行的各项工作没有指定清晰的计划。这其中有些经过指导律师的指正和自身努力已经有所改观,有些则需要在今后继续改正和完善。

律师这个行业是大有可为的,同时竞争也是相当激烈的,但是我认为每个人的未来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踏实工作,积极探索,一定可以迎来属于自己的光明未来!最后,在这即将结束实习生活之际,要再次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进取,全方位完善自己,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律师。

律师实个人总结篇2

转眼间,实习期已过,经过一年多的学习、锻炼与积累,除了逐渐掌握了执业技能、办案技巧,我也渐渐对律师行业有了深入的认识,虽然道路布满荆棘,但这也坚定了我努力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信念。

一年多的实习生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却记载着一个青涩的律师实习人员长长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砺、收获,及时的总结回顾,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认清自己在工作当中的不足,同时也能将工作经验所得加以整理,有利于自己未来的发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律师实习的必要性

实习阶段是执业律师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正如许多其他行业的学徒制,实习人员相当于律师行业的学徒。这学徒,在实习期间,可以得到在指导律师或其他律师的谆谆教导,能够在办案工程中学习相应的办案技巧及执业技能。这个阶段是学习、积累经验的'最好时机,但学习的过程也是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自省的过程,决不能因为挫折而气馁,而是应当有越挫越勇的勇气,一旦出现工作低级失误或遭遇客户投诉等问题,必须直面问题所在,并认真加以改进。正如很多前辈所说的,“早犯错比晚犯错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职业,自己的任何失误都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破坏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严重的还将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实习经历很重要,因为有了经历才会有成长,才会有进步。

二、为什么当律师

做一件事情,特别是选择从事何种职业这一重大的人生事项,若不知道、不清楚为何而作,那就很难能够做好做强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设想的方向前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转。

三、实习期间的经验总结及执业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大部门法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法律规范层次较为分明。在此背景下,经过几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可谓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比如,若是因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无法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岂不尴尬?但随着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法律行业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所说,专业是成功的唯一途径。对此,我认为,律师首先应该知悉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知晓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常识性问题,如刑法三大原则、举证责任、过错推定等;其次应当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在某个专业领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识产权领域、刑事辩护领域等。

另一方面,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使得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深切体会到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以及孜孜不倦学习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解决具体问题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纸上谈兵。对于此,我刚进入实习期,刚接触法律事务时感受深刻,碰到指导律师交代的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待到指导律师指教时才恍然大悟。

四、关于法律职业的人际关系

由于律师职业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时间是需要与人直接沟通的,比如与客户、当事人洽谈,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与对方律师辩驳,与法官沟通交流法律意见,等等。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能够在沟通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学会耐心仔细地倾听、冷静审慎地思考、全面细致必须询问,学会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身出来,再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

实习期间,在陪同指导律师会见当事人、参加庭审、调解、参与谈判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同的沟通对象有不同的诉求或目的,而与此对应的沟通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与客户沟通时,由于客户的心态或自身侧重点不同,可能其叙述的内容会繁多无序,此时应耐心倾听、用心分析,再根据客户描述的向客户复述基本情况,并就自己的疑问询问客户,帮助其厘清问题所在,以期全面了解事件全貌及客户真实要求;与法官或书记员沟通时,由于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此时沟通应当简明扼要,快速清晰地阐明己方观点;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应多注意谈判技巧,,在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另外,律师应该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更应该加强与客户沟通,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处理得让客户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当事人或者客户,就是法律职业的市场所在,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维护好这一个市场,如果因为自己对客户百般忽悠或收钱不办事,就有可能很会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对此造成的影响就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这将对整个律师行业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在尽心尽力的情况下,也不能忽略了与当事人及时沟通,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纠纷误解也不在少数,律师除了埋头苦干,也需要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在埋头苦干。例如,我在实习期间,就曾因为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由于客观原因起诉阶段迟迟无法立案,由于我疏忽大意未及时向当事人说明、解释相关案件情况,结果在电话里被当事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五、关于职业展望

我认为,律师的传统方向一般有二,专业化律师与“万金油”律师。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大势所趋之下律师行业也不能免俗。只有在某一专业领域有专长,能够做出自己特色和名声,才有发展前途。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知识的爆炸型增长意味着现代社会难以出现亚里士多德式人物。一个律师不可能擅长所有的专业领域,对自己不熟悉领域进行执业,必须是一个全新的学习过程,做起来也会比较辛苦和困难。所以只有专业化、品牌化,才能跟得上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要求,在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

律师任重而道远。对于我们青年律师而言,最为关心的还是自己即将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前景如何,从最基本的是能否赚到钱养家糊口到能否铁肩担道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行业的前景,我觉得:希望与困难并存。总的说来,律师在执业中还有很多不应该有的不利因素在困扰着律师的执业:比如说律师在做刑事案件的时候,往往有三难,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难;另外,著名的刑法第306条也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整体来说,我国司法仍未独立,行政和个人干预司法审判现象还比较严重;人情案还比较普遍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律师执业的重大障碍。虽然在律师职业道路困难重重,但通往光明的道路必定布满荆棘:

一是,宪法中已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

二是,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已经实行十余年,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在形成,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也在不断的提高;

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全国多地试点进行,全国法律界倍加关注。而这些就是我们应该看到的希望,给律师行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这更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路漫漫其修远兮,律师并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是一个充满挑战与艰辛的工作,但我希望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从此,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出一份力。

律师实个人总结篇3

一、细节决定成败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分析案件时必须关注的细微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的事实情节;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的错别字,到整理案卷不同内容的归档顺序,无一不体现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因此在每天工作过后,偶尔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检讨并总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的不足之处,也是为自己今后执业生涯奠定的良好的基础。

二、乐观的工作态度是成功的开始。

因在选择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真正接触律师行业后依然感到压力很大。从一个仅有薄弱法律知识的“菜鸟”走向一名成熟的执业律师,这条道路上注定充满形形色色的阻碍,怀有一份积极乐观的心态是坚持信念,走到理想终点的动力。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前辈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使我的消极精神状态有所缓解,进而向乐观的方向转变,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但仍然为我日后的律师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执业态度,对此,我再一次向各位给与我帮助的律师前辈们表示感谢。

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因实习时间短暂,接触的案件并不甚多,因此对于律师实务方面的总结并不深刻,但是在主任律师指导下办案过程中仍然小有体会,通过一个案件自受理、取证、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到总结经验,完成了对一个案件基本流程的认识,体会最深的便是庭前准备工作对案件结果的重要作用。通过该次案件的学习,我充分体会到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作为一名代理人应当充分为委托方考虑,在庭前准备己方观点、相关证据以及必要法律知识准备充分,并以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查缺补漏,使己方观点更加完备,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在庭审过程中出现因为法律知识欠缺,造成的辩论观点得不到支持的不良后果。

唯有“利其器”,才能“善其事”,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要有乐观的心态,娴熟的业务能力和谦逊的工作态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未来的一年里,我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化学习,积极参与各类业务,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坚定信念。虽然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敬请各位领导与前辈们监督、批评,再次表示感谢。

律师实个人总结篇4

一、关于工作

20××年度是我执业的第三个年头,在律所老师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小心翼翼的摸索前进,这一年来,我共代理了26起案件,案由包括民间借贷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追偿权纠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确认股东资格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等。并担任商丘市盐业执法监督局及河南名菓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同时也办理了一些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等非诉业务。

这一年,是收获颇丰的一年,通过案件代理,丰富了我的办案经验,提升了办案水平和能力,提升了与当事人及法官的沟通技巧。感谢所里的每位老师给我的耐心指导和帮助,感谢每一个案件带给我的宝贵经历,主任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每个委托人的人生。这句话我将永远铭记于心,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学会倾听,更加努力做好每一个案件,用百分百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合法利益。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所办理的案件中,最让我有成就感的就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这个案件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整个维权过程长达一年半之久,最终为我的委托人,一名普通的劳动者争取到了20余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保损失,我的工作也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赞扬和认可。

当然,20××年度的工作也有遗憾之处,距离年初制定的业绩目标还有一段差距,20××年我一定会更加努力,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为我们整个所的发展不遗余力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关于成长

20××年对我来说是有生之年最难过最伤心的一年。20××年8月17日,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永远地离开了我,我第一次面临生离死别,第一次品尝到了生活的艰难。自从妈妈离世后,再也没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嘘寒问暖,呵护并照顾我的起居生活,我30余年所享受的所有幸福和温暖戛然而止,以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面对体弱多病的爸爸、事业低谷期的老公以及年幼的孩子,我突然觉得一切都来得那么猝不及防,我真不知该如何面对和承受。还好身边依然有很多关爱我的亲朋好友,他们给我鼓励,让我有足够的勇气坚强地继续过好自己的人生。我要感谢所有经历,感谢以前拼命努力的自己,努力,才不会在关键时刻无能为力,努力,才会有对生活有足够的选择权,只要你肯努力,你想要的,岁月都会给你!妈妈的'离世让我真正成熟成长起来了,让我懂得了责任和担当,懂得了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的真理,也让我更加珍惜生命,爱惜身体、珍惜与家人在一起的每一天!

三、关于学习

20××年末,我有幸到郑州参加了无讼学院巡回大讲堂,学习关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内容。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也认识到了学习对于我们每个人的重要性。法律知识日新月异,特别是在20××年,新的民法典很快就会出台,新的证据规则也即将实施,如果不及时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那么我们就无法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早晚会与律师队伍脱轨,最终被淘汰。

最近的电视剧《精英律师》大火,从这部电视剧中我们也能看到律师的社会地位、作用及公众对这一职业的认可度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作为法治建设建设者的一员,我们有幸生长在祖国日益繁荣昌盛的和平年代,我们应该为自己是一名律师感到万分骄傲与自豪,我们要更加珍惜这份职业,好好地发光发热,充分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崭新的21世纪20年代来临了,崭新的瀛宋所以全新的面貌焕然一新,让我们共同撸起袖子加油干,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瀛宋更加精彩的明天努力奋斗吧!

无限可能的20××,只要你愿意,去行动,去改变,去学习,世间一切美好都会如约而至。

你若无所畏惧,前路皆坦荡,

你若一心向阳,明日皆可期,

你若自律自信,万事皆胜意!

最后,祝愿我们瀛宋大家庭的每个小伙伴新年快乐,新的一年里所遇皆温柔,所想皆成真!祝愿我们的瀛宋大家庭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律师实个人总结篇5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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