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旱应急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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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知道怎样拟订一份明确的应急预案吗,人们在面对某些特别情况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莘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防旱应急预案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防旱应急预案6篇

防旱应急预案篇1

一、我校周边水利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火车站后身,涂庄铁路桥洞是学校必经之路,地势险峻,车辆繁多,洞内常年积水,雨季更是齐腰深水,对教师和部分学生造成极大的威胁。另外,我校所处涂庄村西部有一个水库,无人看守,经常有孩子到那里去洗澡,极易造成溺水事故,对我校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我校校舍老化陈旧,年久失修,房子有裂缝,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二、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措施

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将防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汛工作措施是:①落实防汛一把手责任制,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积极指导”的原则;②汛期排洪渠道严禁堵塞和堆放杂物;③保持防汛道路畅通。

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

副组长:_

成员:_姣指挥部:任务是组织抢险和师生的安全转移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汛情的发展情况,与后勤指挥部协调抢险人员及防汛物资安排。

指挥长:_

下设2个小组:

技术参谋组:任务是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汛情、险情的。发展,当好参谋,提供抢险决策方案。

组长:_

成员:_

抢险组:任务是抢险,并把险情及时报告总指挥。

组长:_

成员:_

后勤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保障防汛物资供应。由潘桂花负责。

四、临灾及出险时应急行动方案

如遇阴雨天,首先派党员冯玉姣老师到南面桥洞进行勘察,确定师生通过无危险,才能将学生放走,如不能安全通过,则安排师生选择其它路线;建立学生联系网络,通知家长进行接送,或作其它安排,确保师生安全。

暑期及节假日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戒他们不要到水库等地去玩耍、游泳,如去一定要有大人同去。

当可能出现险情时,相关人员要加强值班及巡逻,并向上级和村委会汇报。

出现险情时,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报告教育局、学区。

防洪抢险基本要点:

1、学校准备沙袋、石块等物资,以备急需。

2、经全力抢险无效后,要视险情发展,迅速转移师生,抢险队伍要负责组织指挥转移。转移要遵守的原则:向高处走,向没有河流的方向就近转移。

防旱应急预案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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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2。4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5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防旱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防台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校园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基本思路是:坚持防大汛、抗大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我校师生安全度汛。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一)第一预案

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暴雨日雨量达50.1毫米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教育局汇报。各值班行政要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校园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

(二)第二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并及时向各部门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三)第三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县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并立即通过局域网或电话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四)第四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

三、防汛防台领导组及成员职责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__

办公室主任:___

职责:______

组长:在县教育局防汛办公室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校园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校园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组织师生撤离和转移,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学校迅速恢复教学活动。

成员:在学校防汛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校园的防汛安全;负责检查、监督抢险物资的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学校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防旱应急预案篇4

各村(居)委会 镇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转达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传达贯彻省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会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泸市府办函[20__]219号)和县府办《关于印发__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府办[20__]19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增强防灾工作的责任感 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防灾措施,确保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零”伤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 督查时间

20__年5月15号到6月10号,检查组到各村的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 督查内容

防灾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各村防灾避险领导机构建立情况,险情巡查 灾情速报 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巡查制度主动预防避让制度执行情况和专职监测员管理情况等。

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 排查情况。重点情况地质灾害隐患区 非煤矿山 交通沿线 水利水电工程 企业 学校及各类在 建项目现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情况;检查在 建工程项目 工矿企业等具体单位防灾责任是否落实,防灾预案是否完善,抗灾措施是否落实,防灾监测人员是否到岗。

检查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完善情况。重点检查镇 村 社 地质灾害隐患点四级群测防网络建设情况,抽查已有 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如防灾责任人是否落实监测人员是否在 岗值守 防灾预案是否完善 预警信息是否畅通 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防灾“两卡”是否发放等。

四 督查检查方式

一是看现场(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查资料(包括文件 预案 会议 自查情况等资料),三是听汇报,四是电话抽查(值班电话和监测员人员电话)。

五 督查分组和路线

第一组

组 长:蒲德容

副组长:王宏诚

成 员:安办周淑乔 群工办邓孝斌 国土所秦胜良 邱世林 建管王荣 周守平。

督查范围:福宝 修竹 枣木片村地质灾害隐患

车 辆:国土所一辆

联系人:秦胜良

第二组:

组 长:庞维金

副组长:陆堂云

成 员:应急办 群工办袁燕 建管所王良 王合清 国土所郑成志 陈志江。

督查范围:骑龙 元兴 天堂坝片村地质灾害隐患

车 辆:镇政府一辆

联系人:庞贤梅

六 督查要求

(一)督查组代表镇政府进行督查,要结合督查内容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督查过程中除听取汇报外,要尽量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尤其是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真正做到督查到位。

(二)在 督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部署监测并制定应急预案。能排危除险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排危 除险。存在 地质灾害隐患在 建工程非煤矿山采矿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工停产进行整改。

(三)各督查组的工作由组长负责制,督查结束后及时向镇政府书面上报督查情况。如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还要及时向镇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四)督查组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福宝镇人民政府

20__年4月29日

20__年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__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各部门:

现将《__镇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__镇人民政府

20__年7月5日

防旱应急预案篇5

一、学校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龚庆华

副组长:吴小东、莫永东

成员:李翼、龚伟、牛丕斯、胡友升、庞忠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龚庆华: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吴小东:负责初中学生在校安全,对教学过程负总责。

莫永东:分管学校安全工作,做好安全记录。

李翼:负责校外安全和实验药品、器材管理安全,抓好防汛安全。

龚伟:负责小学学生在校安全。

牛丕斯:负责学校后勤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胡友升:负责学校校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庞忠:负责学校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

二、现场指挥系统:

1、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副校长各负其责,协调各教学班统一行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非正常工作日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即校级领导值班、中层干部值班、责任片的教师值班。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由校内值班报告学校校长和职能部门如急救120、匪警110、……,校长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及其它领导部门报告,报告要详细,要及时,要如实上报。

四、建立安全工作专项资金: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对防汛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学校成立安全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今年全年安全工作专项资金为2万元。

五、建立安全工作通讯联络电话:

急救120匪警110民警值班电话

防旱应急预案篇6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省8000万亩小麦实现夏粮总产300亿公斤。

一要确保5080万亩水源有保证、灌溉设施齐全、灌溉周期较短的麦田适时灌溉;

二要采取应急措施提高1351万亩麦田灌溉保证率;

三要对无水源、无灌溉设施的1600万亩麦田通过抓好雨后保墒和趁墒追肥等关键措施力争少减产;

四要解决山丘区因干旱造成的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

针对1351万亩有灌溉设施但因缺乏灌溉水源、灌溉设施损坏和不配套等原因出现灌溉困难的麦田,采取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并举的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并发挥工程灌溉作用。

1、加快在建的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度中低产改造、度现代农业、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50。62亿元,确保715万亩灌溉工程在3月底前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

2、提前安排拟建的的工程项目。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项目23。4亿元建设资金,力争尽早发挥项目区356万亩工程灌溉效益。

3、抓好新建的应急工程项目。省级财政筹措3。2亿元资金新建一批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的应急灌溉工程,重点用于引黄灌区清淤、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山丘区临时饮水困难、引黄灌溉水费补助,解决279万亩灌溉问题,其中引黄灌溉186万亩。

以上各项工程按照部门分工组织实施,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确保春季灌溉需要。

二、抗旱措施

(一)确保现有水利设施抗旱的措施

各级水利部门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地区现有的抗旱工程和水源进行排查和分析,进一步摸清各类水源现状和工程运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对抗旱设施的维护保养,对引水渠、排水河沟、节制闸等各类控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老化失修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时间修复,工程设施不配套的要尽快完善,保证水利工程和灌溉设施全面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引黄灌区要加大引水渠道清淤疏通力度,保证渠道畅通,使有限水资源发挥最大灌溉效益,为全面春灌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新增抗旱能力建设的措施

投资7725亿元,用于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井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地下水埋藏浅且较为丰富区的黄淮海平原区、南阳盆地、傍河滩地等区域。新打机井64930眼,更新、维修机井37252万眼。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11。49万亩。

(2)引黄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沿黄的灌溉补源地区,安排枢纽工程、引水渠、输水渠的清淤和整修,加大引水、输水和储水能力。疏挖引水渠76。8千米,清淤渠沟1280千米,延伸渠道2072千米,恢复渠道696千米,建移动泵站19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46。78万亩。

(3)河库灌区建设:主要分布在水源可靠、有灌排设施但不完善、短期内能够修复的灌区。清淤整修渠沟710千米,延伸渠道1539千米,恢复渠道358千米,建移动泵站830座。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292。85万亩。

(三)加大引黄灌区灌溉面积的措施

一是对具备引水条件的引黄灌区,引水闸门要全部开启,最大限度的加大引水量,努力扩大灌溉和补源面积。

二是对因黄河河势变化引起的引水口门脱离主河槽,无法引水的灌区,可采用统一调配挖泥船,疏挖延伸引水渠,以保证引黄水量。

三是对黄河加大下泄流量后,引水量仍无法满足灌溉水量的灌区,可购置大功率移动泵站,加大引水能力,满足灌溉需求。

四是对于扩大引黄灌溉、补源效益明显、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大功、马庄引水工程请解放军部队参与建设。五是河务部门的引黄工程水费1000万元由省财政统一负担。

(四)提高抗旱服务队应急抗旱能力的措施

一是选择机构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应急抗旱能力的126支省、市、县级抗旱服务队,补充购置部分应急抗旱设备。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应急拉水车、打井洗井设备和移动抗旱浇地设备等,实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供抗旱设备维修养护,并重点解决部分群众因旱饮水困难和缺乏灌溉条件的坡岗地的应急浇地问题。

二是按照抗旱条例要求,为提高应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新建1处中央级抗旱物资储备库,应急采购一批拉水机具、水泵、发电机组、找水打井设备、节水灌溉设备、输水软管、移动净水设备、净水药剂、化学抗旱剂等抗旱物资。

三、资金筹措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抗旱工程的投入力度,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建设灌溉工程,支持全省的抗旱工作。从财政、发改、农业、水利、农开、国土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当中统筹安排,投资在建、拟建和新建工程资金77。25亿元,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1351万亩,其中:

1、在建工程资金50。62亿元。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5。7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亿元、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6。88亿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6。4亿元、度中低产改造7。5亿元、度现代农业1。75亿元、中央补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亿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2、拟建工程资金23。4亿元。包括20xx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9。3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7。5亿元、现代农业1。7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4。8亿元,工程建设资金按原部门、原性质、原渠道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安排。

3、新建工程资金3。2亿元。用于引黄灌区清淤和水毁工程应急修复1。86亿元、河库灌区水毁工程应急修复0。96亿元、引黄水费0。1亿元、解决山丘区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0。3亿元。资金从省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由水利厅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实施。

四、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建设进度

1、全省37个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6亿元,地方配套1。18亿元。项目新增灌溉面积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2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2、度46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20个专项县项目。总投资9。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0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4。32亿元。项目新增灌溉、改善、恢复灌溉面积94。73万亩。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3、全省89个产粮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92亿元,地方配套1。97亿元;项目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为6。88亿元。项目建设规模198。9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14。1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8。01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7。33万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抗旱应急灌溉工程的领导,立足于抗大旱、抗长旱、防大灾,对抗旱应急灌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真正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强化责任,将抗旱应急灌溉工程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到市、县(市、区)、乡镇、村,落实到田间地块,工程进度、质量、成效作为“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逐级分包市、县(市、区)、乡镇、村,为确保抗旱灌溉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启动省直“百厅(局)包百县(市、区)”活动,做到一包到底、包出成效。对急难险重的工程任务要积极争取驻豫部队的支持和帮助。

(二)加快进度。抗旱应急灌溉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抢险救灾的原则,比照12月1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度田间工程招投标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豫政阅〔〕1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简化招投标手续,可以不进行招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加快建设进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科学调度、合理配置水源;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快方案制定、审批的进度,合理调配施工力量,科学安排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实行工程项目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发改、国土、农开、水利等部门要向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

(三)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抗旱灌溉工程建设的先进典型,把方方面面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上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抗旱灌溉工程的浓厚社会氛围,齐心协力打一场抗旱攻坚战,为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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